#勿涉法違規 #野生動物保育法
獵捕野生動物「獵捕工具禁止」
陷阱、獸鋏或特殊工具等
⧆一般類動物⧆
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罰鍰
⧆保育類動物⧆
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罰鍰。
†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加強宣導
†桃源區公所關心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