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「即日起」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
請至「本所農觀課」申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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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#受理期間/
即日起至113年10月24日止
⚠工作日受理
/#應備文件/
持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款簿及土地所有權狀、土地同意書及合法使用土地相關文件
/#農業天然災害救助/
農作物-全品項
/#救助額度/
詳如救助額度表
/#救助對象/
(一)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,且無本辦法第 5條第2項所定情事。
(二)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 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
(三)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,救助以 一次為限。
/#救助條件/
(一)土地類別:農牧用地。
(二)申請土地面積需達0.01公頃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