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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告|林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(竹類),即日起受理農田受災救助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9-25 17:41

    「即日起」受理農田受災救助
    請至「本所農觀課」申辦
    _________________

    /#受理期間/
    113年9月25日至10月4日止
    ⚠假日照常受理唷.ᐟ 08:00-16:00

    /#救助對象/
    1.實際從事竹類生產之自然人
    2.林業用地
    3.竹類
    4.損失率達20%以上者

    /#應附文件/
    1.國民身份證
    2.個人存款簿
    3.土地第一類謄本(1個月內)
    4.印章
    5.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,應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土地租賃契約書或委託經營(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)
    #土地共有者 ,應出具持分人同意文件

    /#相關文件/
    (擇一檢附)
    1.森林登記證:林業用地需辦理森林登記證,可於申請災損現金救助時同時補辦,並由申請人簽立切結書及申請書(1式3份)
    2.造林地:例如獎勵造林檢測資料、短期經濟林等相關種植資料

    /#諮詢電話/
    (07)6861132分機127謝技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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