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全市已公告辦理林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!
符合資格的林農朋友,請把握申請期限,備妥相關文件,至本所農觀課提出申請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▌#救助品項
• 森林蜂產品(林下經濟)
• 竹筍(麻竹,限林地生產者)
▌#申請時間
• 即日起至 115年7月13日(一)止
• 申請地點|本所農觀課
▌#申請資格
• 土地地類別須為 林業用地
• 作物(竹筍)或蜂產品災損率達 20%以上
• 現場須具有明顯經營管理或撫育照顧事實
▌#土地證明文件 
自有土地/私有林:
• 土地須完成森林登記
承租人/國、公有林:
• 應檢附有效存續期間內之國、公有土地租賃契約
租賃契約內容不得包含「租約切結放棄採筍使用者」條款。
▌#應備文件
• 國民身分證(正反面影本)
• 印章
• 存款簿(存摺封面影本)
• 土地權狀影本或近3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
非土地所有權人另附:
• 土地租賃契約書
• 土地使用同意書
• 土地代耕證明
• 或其他足資證明合法使用土地之文件
▌#救助額度
森林副產物(竹筍)
• 每公頃補助 4萬1,000元
林下經濟-森林蜂產品
• 蜂箱全毀:每箱 660元
• 蜂箱半毀:每箱 360元
• 蜂群流失:每群 550元
▌#重要提醒 
• 災損須經勘查認定達20%以上,始得核予救助。
• 土地須符合林業用地相關規定。
• 因道路中斷、交通或通訊受阻等不可抗力因素,無法於7月13日前提出申請者,可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向公所或林務工作站申請補辦,由主管機關覈實認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