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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協助公告寶山里辦公處有關垃圾強制分類宣導訊息!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6-12-14 15:06

    環保署自94年起全國推動垃圾強制分類,民眾排出垃圾時應先做好垃圾分類工作,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     

    寶山里辦公處敬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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