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
當年度設籍於臺南市新化區那拔里及羊林里,且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均設有戶籍之里民,符合相關規定者得提出申請。
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在此限:
1. 符合核發要件者之之外籍或大陸配偶,應檢具居留證,且居留地須限於臺南市新化區那拔里或羊林里。
2. 於114年出生,且至114年12月31日仍設籍者。
3. 於114年死亡者,請檢具法定繼承人相關證明文件。
4. 於114年因就學需要辦理遷出後再遷入,且於114年12月31日仍設籍者,請檢具在學證明。
二、核發金額
符合申請資格者,每人核發新臺幣950元。
三、申請期限
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,於上班日受理申請。
四、申請地點
請於申請期限內,備妥相關資料至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辦理。
五、應備文件
1. 身分證影本。
2. 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(新化區農會或郵局)存摺影本。
3. 其他依申請資格所需之證明文件。
六、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
1. 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於115年10月1日至115年11月30日止,備妥相關資料向本所提出申請;逾期申請或經通知補件而未於期限內完成補件者,視同放棄申請權利。
2. 前一年度已提出申請且資料無異動者,免再提出申請,本所將依原指定金融機構帳號辦理匯款。
3. 基於發放作業安全考量,本生活扶助費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轉帳方式辦理。
4. 其他未盡事宜,請依「臺南市新化區森霸電力公司豐德天然氣發電廠回饋金發放作業規範」辦理。
七、洽詢方式
如有相關申請疑問,請洽臺南市新化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