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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加強宣導「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」勿涉法違規架設獸鋏、陷阱獵捕野生動物。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1-24 13:48
    • #勿涉法違規 #野生動物保育法

      獵捕野生動物「獵捕工具禁止」

      陷阱、獸鋏或特殊工具等

      ⧆一般類動物⧆

      可處新臺幣6萬至30萬罰鍰

      ⧆保育類動物⧆

      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20萬以上100萬以罰鍰。

      †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加強宣導

      †桃源區公所關心您

    • 詳情可參附件圖片。
    • 相關圖片
      1. 113.1.19(刊登圖卡):廣宣「違規架設獸鋏、陷阱獵捕野生動物問題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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